根据《香港正版内部资料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20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学生中心”理念,为学生提供符合自己兴趣与特点的专业学习与发展机会,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就我校2023-2024学年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类型、申请对象及方式
转专业分为一般类型和特殊类型集中组织,申请对象及方式如下: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2023年11月6日前,各学院根据教学资源现状和就业情况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原则上要求所有在招本专科专业均应提出转入计划数(特殊类型不占计划数);明确各专业转入计划人数、转入条件(如对申请学生提出在修课程要求的须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并报教务处审核)、考核方式、考核要点、考核时间和地点、公示渠道等信息。转专业工作方案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教务系统进行计划上报。
2.2023年11月9日前,教务处汇总整理并审核全校各专业转专业条件、转入计划数等信息,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校园网公告等方式向全校公布。11月10日各学院须将经教务处审核反馈后的转专业工作方案(按附件3模板要求)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告,并在“备注”栏填报转专业相关工作公示网址(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4)。
3.2023年11月11日—11月16日,学生通过教务系统完成网上转专业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4.2023年11月17日—11月19日,转入学院按照转专业工作方案,在教务系统内完成一般类转专业申请资格审核。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内完成特殊类转专业申请的审核工作(特殊类转专业审核操作流程与学籍异动流程一致)。
5.2023年11月20日—11月21日,教务处汇总全校转专业学生名单,将“转入”学生情况分发至相关学院。
6.2023年11月22日—12月4日,各学院按公布的转专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转专业考核,完成附件4中“5 ”“考核成绩”一栏填报工作,在系统内录入一般类转专业学生的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在本学院网站公示5个日历天,最迟发布公示的时间为11月30日。
7.2023年12月5日前,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各转入学院在系统内完成一般类转专业学生的录取及录取审核工作(学院内部转专业调剂相关说明见“三.5”项)和特殊类转专业学生的审核工作(审核操作流程与学籍异动流程一致)。
8.教务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学校教学资源等条件,汇总复核各学院考核结果,报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9.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公示(5个日历天)无异议后制发转专业文件。转专业文件制发后,不再受理放弃转入资格的申请。
10.教务处完成获批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工作。
11.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教务处办理学生证信息更改等事宜,到相关学院、部门办理寝室调整等事宜。
二、工作要求与纪律
1.各学院制定的转专业工作方案发布后不得更改,在教务系统系统内填报的转专业工作计划经审核同意后不得更改。
2.各学院须做好转专业考核材料的记录、存档等工作,考核材料包括考核现场记实、考核成绩评分表(评委本人签字)等。
3.为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要求各学院转专业考核工作由纪委全程监督,考核笔试材料存档备查,考核面试环节须全程录像存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监督转专业全过程。
三、工作说明与注意事项
1.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申请转专业的,转入学院在考核时应予以优先考虑。其中,休学创业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须提供休学创业相关证明材料及与转入专业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须提供退役证明等相关材料。
2.为体现“学生中心”理念,实现“学业救济”目标,各学院应充分考虑2022级特殊类型(降级)转专业的学生诉求,原则上满足学生申请需求。
3.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生理缺陷或特殊困难及复学时因招生政策调整无原学习专业对应级别接受的,其转专业办理流程详见《香港正版内部资料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20号)文件(附件1)。
4. 依据《香港正版内部资料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20号)文件规定,受到违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学生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5.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转专业一次,同一学生填报志愿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本学期已转入卓越班学习的2023级本科学生不再允许申请转专业。学生填报志愿专业未能通过考核,可自愿申请在转入学院内部进行调剂,转入学院根据本学院其他专业缺额情况、学生考核成绩,在与学生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受理自愿调剂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调剂仅针对一般类转专业学生。各专业调剂结果须在学院网站公示。
通过专业调剂录取的学生,请按以下方式进行录取审核:学院在教务系统内,对一般类转专业学生进行“取消录取”操作,在“审核理由或备注”一栏填写“调剂的理由、调剂的专业及班级”等信息,由教务处统一完成一般类转专业调剂的异动操作。
6.在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学生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学生在正式办理完毕转专业手续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课程考核,成绩计入学业档案。
7.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修完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方能获得毕业资格。学生获准转专业后,应主动查询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时与转入学院联系,补修转入专业应修而未修的课程。
8.获批转专业学生的学费在转专业的本学年,按转出专业收费标准缴费;自获批转专业的下一学年起,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
特此通知
附件:
1.《香港正版内部资料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20号)
2.学生网上申请转专业操作流程
3.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的公告(学院网站挂网模板)
4.管理员网上转专业相关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3年10月30日